志愿服务的原则 志愿服务的原则精神与类别


志愿服务的原则 志愿服务的原则精神与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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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的原则 志愿服务的原则精神与类别】志愿服务必须是自愿参加的 。这个自愿是主动的而不是被动的,是自觉的而不是强迫的 。自愿性是志愿者服务的基本特征之一 。可以通过有组织的方式去动员志愿者,但应该让每个志愿者都在没有任何压力的情况下自愿投入到志愿服务之中 。相反,如果一些志愿服务不是每个人都自愿参加,而是在某些组织或个人的强迫和压力下去参与的,其社会意义就会大打折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