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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邀请 。类似问题已出现很多次 。
比如许昌市立医院给患者输错液赔偿患者4500元、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一护士工作疏忽 。给一女婴输错液……为什么此类事件杜绝不止?对于这件事 。我有两个观点:
1.和目前临床护士工作量大、考核多有一定关系 。很多科室的护士都是超负荷工作 。忙中出错 。从感情角度上可以理解;
2.护理核心制度之一的《查对制度》明确指出 。护士在执行医嘱 。做各项护理操作、治疗前 。要认真执行“三查七对” 。“三查七对”的具体内容是: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核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
我们理解护士的辛苦 。但输错液是对于患者的不负责任 。
解决这个问题 。不能仅仅靠处罚护士 。而是在目前的医疗情况下 。其他部门可以做什么?来减少甚至解决这件事情?
【故城一医院两护士给男婴输错液引热议,院方回应:涉事护士按待岗处理,已向家长道歉,并按时为婴儿体检。你怎么看?】其他观点:
护士待岗处理 。医院又承担了什么责任呢?如果婴儿受到什么大的伤害 。或者对今后的生活有什么影响 。我想就是判刑也难以弥补两个家庭一生的幸福 。身为医者 。本就要比常人多一份责任心和使命感 。护士能做错事 。医院的责任不容小觑 。
其他观点:
这算是一起医疗事故 。不能就这么算了 。虽然目前的医疗司法鉴定是由医疗体系内部做出的结论为依据 。毕竟医疗这是非常专业的行为 。但是很明显该起案例中 。已经发生了输错液的问题了 。只处理涉事护士是不对的 。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医院的风控出纰漏 。整个输液过程从配药、皮试、输液各环节都没有做检讨 。而让护士去背锅显然是医院敷衍塞责的表现 。
当我们遇到问题都是通过最简单粗暴的停职 。罚款等手段来处理的时候 。未来事情还是会发生 。根据海恩法则 。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 。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发生的事故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 。只要量积累到一定程度一定会再出事故 。
请医院不要拿病人的命来开玩笑 。好好的先检讨自己的标准作业流程和各从业人员的敬业态度着手 。深刻反思才能为人民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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