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哭诉一辈子没杀过一只鸡鸭 只有一颗感恩的心( 二 )


对峙劳荣枝当庭翻供
庭审时,劳荣枝承认抢劫、绑架部分犯罪事实,但对于故意杀人部分犯罪事实当庭翻供,辩称自己并不知情 。
庭审的焦点更集中在最后一起合肥事实上,因为法子英在这里被抓捕,被害人殷某到底是谁杀死的?根据办案检察官介绍,采访人员梳理出一条时间线:
法子英供述,7月23日早上他离开出租屋时,将殷某交给劳荣枝看管,并交待如果自己在12点前未回,由劳荣枝将殷某杀死 。
这份供述与殷某字条记录的日期及时间吻合,与相关证人证言吻合 。
7月23日11点30分,法子英被抓获 。
7月28日,殷某和陆某尸体在法子英和劳荣枝的租住处被公安机关发现 。
鉴定意见显示,殷某死亡时间为7月24日左右 。
劳荣枝辩称,自己在22日晚离开了出租屋 。
这与在案证据相矛盾 。
另外,在法子英与律师的会见笔录中,他问律师合肥死了几个人?律师告诉法子英死了两个人,并追问法子英:“殷某是不是你杀的?”法子英回避这个问题,表示不想说了 。
办案检察官分析,这表明法子英对殷某是否死亡当时并不确切知道 。
在庭审讯问阶段,针对检察官提出的殷某是谁杀的问题,劳荣枝当庭供述:“不是法子英就是我,只有我们二人合作,没有第三人作案 。”
在这起事实中,在法子英带给被害人殷某妻子的字条上,劳荣枝亲笔添加了具有死亡威胁的内容 。
检察机关认为,劳荣枝对七名被害人的死亡结果具有放任的主观心态 。
劳荣枝哭诉一辈子没杀过一只鸡鸭 只有一颗感恩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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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劳荣枝与法子英实施四起犯罪的行为方式来看,二人对实施的系列案件存在整体共谋;从劳荣枝的辩解来看,在涉及被害人死亡的事实上,其辩解与其他证据、尤其是与客观证据存在矛盾且不合常理 。
同时,二人共同占有、共同支配犯罪所得财物,三年间一起流窜,共同生活,以挥霍犯罪所得为生 。
劳荣枝与法子英共同实施系列犯罪,均系主犯 。
揭示劳荣枝有逃离机会
“20年暗无天日的生活我一直不敢面对,我非常害怕 。我去找工作,他不让,让我去坐台 。我真的没有杀人的故意,我也是受害者,长期承受身体、心理上的折磨 。”劳荣枝极力辩解自己是受法子英胁迫参与犯罪 。
然而,劳荣枝多份在侦查机关的供述和其当庭供述中,她的辩解逻辑充满了矛盾 。
这些都被检察官一一当庭指出:
劳荣枝一方面称法子英对她没有人道,另一方面又说法子英接她上下班,家里洗衣、做饭的活都是法子英干;
一方面说法子英对靠近自己的人施暴,另一方面又说法子英逼迫自己去坐台;
一方面说自己在犯罪过程中不知道杀人,甚至称法子英为保护自己,让自己在作案后先走,另一方面又说自己和家人受到法子英死亡威胁;
一方面称自己是受害人,希望法子英早点被抓,另一方面在与法子英三年共同生活共同犯罪过程中,没有采取任何措施阻止犯罪,法子英落网后不是及时投案,反而隐姓埋名,四处潜逃 。
劳荣枝在庭审时多次提到自己有很多工作机会,有赚钱能力,不屑于用抢劫来的钱 。
而事实是,她每次劫财先走,与法子英共同以犯罪所得为生 。
客观证据上,多名证人证言及被害人刘某的陈述都证明劳荣枝与法子英是情侣关系 。
在日常生活中,劳荣枝行动自由,二人每次劫取财物均由劳荣枝先行带走,法子英实际上难以对其形成人身控制 。
尤其是物色和引诱被害人的行为,都是由劳荣枝主动提供信息,主动与被害人交往,取得被害人信任,绝非靠他人胁迫可以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