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警惕以“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实施非法集资吸收老年人资金

央广网北京5月17日消息(采访人员 于琦)采访人员从银保监会网站获悉,全国老龄办、公安部、民政部、银保监会5月17日联合发布《关于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简称《风险提示》),其中指出,近期,一些机构和企业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等名义,以“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实施非法集资活动吸收老年人资金,给老年人造成严重财产损失和精神伤害,存在重大风险隐患 。
对于养老领域的非法集资表现形式,《风险提示》称,一是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非法集资 。一些机构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承诺服务,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预交“养老服务费用”等名义,以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者为会员卡充值等形式非法集资 。
二是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非法集资 。一些机构或企业打着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或者以长期出租养老床位、销售养老公寓使用权等名义,通过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承诺高额利息、“私募基金”等形式非法集资 。
三是以销售“老年产品”为名非法集资 。一些企业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为主要目的,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免费体检、免费旅游、赠送礼品、会议营销、养生讲座、专家义诊等方式欺骗、诱导老年群体,实施非法集资的行为 。
四是以宣称“以房养老”为名非法集资 。一些企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打着“以房养老”的旗号,通过召开推介会、社区宣传等方式,诱使老年人签订“借贷”或者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抵押房屋以获得出借资金,再将资金购买其“理财产品”并承诺给付高额利息等进行非法集资 。
【四部门:警惕以“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实施非法集资吸收老年人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