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女子乘货拉拉网约车跳车身亡事件:涉案司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新华社长沙9月10日电(采访人员刘良恒、姚羽)长沙女子乘货拉拉网约车跳车身亡事件备受社会各界关注 。10日 ,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对岳麓区人民检察院指控涉案司机、被告人周阳春犯过失致人死亡罪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 认定被告人周阳春犯过失致人死亡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 缓刑一年 。
法院经审理查明 , 被告人周阳春系深圳依时货拉拉科技有限公司签约司机 。2021年2月6日下午 , 周阳春通过平台接到被害人车某某的搬家订单后 , 于当日20时38分驾车到达约定地点 。因车某某拒绝其付费搬运建议 , 且等候装车时间长、订单赚钱少 , 周阳春心生不满 。21时14分 , 周阳春搭载车某某出发 , 但未提醒坐在副驾驶位的车某某系好安全带 。途中 , 周阳春又向车某某提出可提供付费卸车搬运服务 , 再遭拒绝 , 更生不满 。为节省时间 , 周阳春未按平台推荐路线行驶 , 而是自行选择了一条相对省时但较为偏僻的路线 。车某某发现周阳春偏离导航路线并驶入偏僻路段,多次提示偏航 , 周阳春或不理会或态度恶劣 。车某某心生恐惧 , 并把头伸出窗外要求停车 , 周阳春仍未理会 。后周阳春发现车某某用双手抓住货车右侧窗户下沿 , 且上身探出了车外 , 周阳春已经意识到车某某可能坠车的现实危险 , 但未制止或采取制动措施 。随后 , 车某某从车窗坠落 。周阳春遂停车 , 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 。2月10日 , 车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 , 车某某系头部与地面碰撞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
案发后 , 货拉拉公司向车某某父母支付了医疗费、丧葬费等费用 。
【长沙女子乘货拉拉网约车跳车身亡事件:涉案司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法院审理认为 , 被告人周阳春作为货拉拉平台的签约司机 , 因等候装车时间长且两次提议收费搬运服务被拒后心生不满 。其违背平台安全规则 , 既未提醒车某某系好安全带 , 又无视车某某反对偏航的意见 , 行车至较为偏僻路段 , 导致车某某心生恐惧而离开座位并探身出车窗 。周阳春发现了车某某的危险举动后已经预见到车某某可能坠车 , 但轻信可以避免 , 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致发生车某某坠亡的危害结果 。周阳春的过失行为与车某某的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 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 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周阳春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积极对被害人施救 , 法院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 , 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