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大佬猥亵女童案”二审驳回上诉 维持5年原判

_本文原题是:王振华猥亵儿童案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1年5月19日,上海二中院依法对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猥亵儿童上诉一案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地产大佬猥亵女童案”二审驳回上诉 维持5年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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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一审判决猥亵儿童罪成立,王振华否认上诉
2019年6月30日,上海警方接到一女士报警,称其女儿被朋友周某某从江苏老家带至上海,入住本市一酒店后,女儿在房间内遭到一男子猥亵 。7月1日,新城控股原董事长,时年57岁的王振华接受公安机关调查,次日,犯罪嫌疑人周燕芬自首,王振华被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刑事拘留 。
2020年6月16日,王振华猥亵儿童案在上海市普陀区法院开庭审理,王振华的一审辩护律师陈有西在此前采访中表示,将为王振华做无罪辩护,他曾发表声明,称据酒店监控录像,王振华进出酒店前后时间仅13分钟,有效可能作案时间5分钟,王振华否认自己对幼女的猥亵行为 。
经调查,庭审披露案发经过,2019年6月29日,王振华要求周燕芬她带个小女孩到他的房间,并许诺事成后给她10万元 。周燕芬带了两个小女孩,分别是9岁和12岁,王振华让周燕芬将12岁女孩带去逛街,在房间里侵犯了9岁女孩 。案发后,受害者听到“上海”两个字就哭,律师称相关心理疏导费用由上海检方支付,王振华没有赔偿悔过之意 。
2020年6月17日,上海市普陀区法院一审宣判王振华猥亵儿童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王振华表示不服并提起上诉,请求二审判决他无罪 。
回顾:王振华猥亵女童案始末
2021-5-19
上海二中院依法对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猥亵儿童上诉一案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2020-12-9
天眼查显示,新城控股集团原董事长王振华卸任江苏金东方颐养园置业有限公司董事职位 。值得注意的是,王振华目前已陆续退出多家公司高管职务 。
2020-08-11
王振华好友孙求生在知悉王振华接受公安机关调查后,在内幕信息敏感期突击卖出“新城控股”,构成内幕交易,被证监会没收违法所得65.43万元,并处以130.87万元的罚款 。
2020-07-10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收到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的上诉材料,并立案受理 。
2020-06-17
法院根据两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经合议庭评议,于6月17日当庭对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作出判决,以猥亵儿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振华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周燕芬有期徒刑四年 。
2020-06-16
新城王振华涉嫌猥亵女童案6月16日一审开庭,此案将不公开审理 。
2020-06-15
多个消息源向经济观察网采访人员证实,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近日已向普陀区法院提起公诉,并将在近期开庭审理 。
2020-05-29
江苏撤销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王振华“全国劳动模范”称号:严重违法道德败坏
2020-04-29
新城控股:实控人王振华被逮捕后,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2019-07-23
江苏省政府撤销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王振华“江苏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2019-07-23
新城控股甩卖40个项目断臂求生 。
2019-07-15
在半年度经营工作会议上,集团新任董事长王晓松首次发声,从个人价值追求、新城的感情寄托、企业家的责任三个方面承担起新城控股 。
2019-07-12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证监会此前收到两名律师针对新城控股的举报信,目前正在按相关法律法规对举报信涉及内容进行核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