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医院9名新生儿感染3人死亡 已被关停整改( 二 )


三、事件处理结果
【内蒙古一医院9名新生儿感染3人死亡 已被关停整改】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 当地已经责令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关闭东胜部新生儿科并限期整改 , 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院党委书记、院长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 对分管副院长给予撤职处分 , 对新生儿科主任给予撤职处分 , 对其他责任人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 。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已责成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作出深刻检查 , 在自治区通报该事件 , 开展产科、新生儿科、血液透析等重点领域的感染防控大排查 , 并将感染防控作为“一票否决”项纳入院长考核、聘任和医院绩效考核、评审评价、评优选先等工作 。
四、工作要求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务必吸取教训 , 举一反三 , 引以为戒 。
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 强化“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 , 全面加强感染防控管理 , 坚守质量安全底线 。
(一)切实增强责任意识 , 高度重视感控工作 。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 , 站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高度 , 强化岗位责任 , 将日常感控工作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同部署、同推进 。要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疫情防控等要求 , 同时针对本次事件暴露出的问题 , 在节假日期间病区管理、医务人员配备、重点科室感控管理等方面 , 查漏补缺、堵塞漏洞 , 采取有效措施 , 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
(二)强化制度措施落实 , 最大限度降低感染风险 。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感染防控基本制度和相关标准规范 , 狠抓制度措施的落实 。
切实加强新生儿病房等重点科室的感染防控工作 , 常态化开展医务人员教育培训 , 降低感染风险 。
进一步落实感染监测及报告制度 , 发现明显感染隐患或异常情况 , 医务人员必须履行报告义务 , 医疗机构及科室要及时进行干预 。
在临床执业活动中发现感染性病例聚集、发生疑似感染暴发或感染暴发时 , 必须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医疗机构负责人及相应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三)加强行业指导监管 , 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指导和监管作用 , 依托专业组织和专家力量 , 加强对医疗机构感控工作的日常管理 。
通过建立感控定期巡查制度、加大绩效考核力度、作为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和评优评先重要指标等方式 , 督促医疗机构有效落实感染防控各项制度和措施 。
对于因不重视感控工作、有制度不执行、有措施不落实而导致的感染事件 , 要依纪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机构和人员责任 。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