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出台《意见》 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联动护航生态法治

中新网西宁9月17日电(祁增蓓)采访人员17日从青海省人民检察院获悉 , 日前 ,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与青海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会签《关于建立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 将逐步构建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监督相衔接的协作机制 , 为打造生态文明高地提供法治保障 。
青海地处地球第三极的青藏高原 , 是“三江之源”“中华水塔” , 是世界高海拔地区生物、物种、基因、遗传多样性最集中的地区 , 是全球生态系统的调节器和稳定器 , 在中国乃至世界生态安全中具有独特而不可替代的作用 。
据介绍 , 《意见》围绕建立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协同开展专项活动检察监督、共同做好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加强调查取证和鉴定评估协作配合、健全相关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共同发布典型案例机制等六个方面 , 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领域有效发挥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职能作用 , 积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等内容作出了规定 。
《意见》强调 , 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行政处罚案件申请强制执行时 , 发现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 , 应当及时向检察机关移送线索 , 检察机关应对非诉执行行为进行法律监督 , 破解行政处罚决定强制执行难题 。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积极支持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 , 依法配合检察机关解决证据收集、勘验鉴定等问题 。
【青海出台《意见》 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联动护航生态法治】同时 , 要建立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监督相衔接的信息平台 , 共享相关执法司法信息 , 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向检察机关提供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强制执行申请信息 , 以及违法用地、生态环境污染线索 。
《意见》指出 , 建立双向咨询制度和联合培训制度 , 加强业务交流 , 互相邀请对方参加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调研、论证 , 就相关业务问题开展咨询交流 , 共享教育培训资源 。
此外 , 结合青海省实际情况成立联合专家库 , 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供咨询论证意见 。发挥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典型案例的引领示范作用 , 督促指导基层检察机关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加强日常沟通、协作联动 , 切实凝聚法治合力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