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家暴7年却不愿离婚 专家:3个原因令其沉默( 二 )


陈女士妹妹与丈夫还育有一个孩子,今年6岁多,虽然没有遭受过父亲的家暴,却目睹、知晓父亲对母亲的家暴行为 。
据了解,在去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明确目睹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是家庭暴力受害人 。
梁颖珍建议上述案例中的陈女士,发现妹妹家庭有家暴情况,可以报警处理,也可以向街道、居委会、学校等组织反映情况,共同维护孩子的身心健康 。
“常言道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亲眼目睹家暴的小孩,已经在他的童年埋下了暴力的种子,认同解决问题只有暴力一种手段 。”心理咨询师劳永莉则分析,在这样的家庭长大的孩子,缺乏对亲密关系的信任,甚至可能成为施暴者,导致恶性循环 。
“一个看到母亲被殴打受虐待的孩子,比孩子自己被殴打带来的心理伤害更大,毫无疑问对孩子来说是个悲剧 。” 梁夙曼认为暴力不应该存在于孩子的成长空间里,适合孩子成长的家庭应该是一个充满爱和安全感,有良好沟通氛围的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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