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出台措施封堵房地产调控政策“漏洞”

海口市政府办公室18日发布新政策 , 出台系列措施封堵此前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诸多“漏洞” , 尤其对于人才购房政策增加了一些前置条件 。
据介绍 , 此次出台的新措施旨在提高调控政策的精准性 , 促进海口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政策适度调整了新引进人才、未落户人员的购房条件 , 实行全域无差异限购 , 强化住房调控措施 , 对未真实在海口市工作的人才 , 加强购房管控 。
根据规定 , 对于落户海南省的人才 , 须提供本人在海南省累计12个月及以上个税或社保缴纳证明 , 方可在海口市购买第1套住房(含二手住房 , 不含产权式酒店);政策取消了此前“自在海南省落户之日起购买商品住宅 , 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 即可购2套住房”的规定 , 落户海南省的人才在第1套住房备案满36个月后 , 方可购买第2套住房;同时 , 新政实施之日起新落户的人才 , 其家庭在本省已有1套住房的 , 须提供本人在海南省累计12个月及以上个税或社保缴纳证明方可再购买1套住房;已有2套及2套以上住房的 , 不能再购买住房 。
针对未落户的人才 , 本人家庭在海南省无自有住房 , 须提供本人在海南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个税或社保缴纳证明 , 可在海口市购买1套住房 。
对夫妻离异的 , 自离异之日起任何一方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 , 其拥有住房套数 , 按离异前家庭在海南省拥有住房的总套数计算 。
【海口出台措施封堵房地产调控政策“漏洞”】此外 , 经认定的各类高层次人才(A、B、C、D、E类)和本政策实施前已落户的各类人才 , 保持原有购房政策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