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只松鼠前高管盗卖公司废纸箱获利超68万被判刑

_本文原题是:三只松鼠两名前高管盗卖公司废纸箱被判刑
【三只松鼠前高管盗卖公司废纸箱获利超68万被判刑】北京青年报采访人员6月22日了解到 , 三只松鼠原高管蒋某因受贿和职务侵占罪被判刑 。根据裁判文书内容 , 这位高管不仅收受现金和宝马车 , 还盗卖公司的废纸箱 , 获得金额超68万元 。三只松鼠相关负责人回应称 , 上述案件是公司在内部自查时发现了蒋某违法犯罪的线索 , 在进一步调查取证后向公安机关举报反映 。
天眼查App显示 , 近日 , 蒋某、童某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一审刑事判决书公开 , 案号(2021)皖0203刑初28号 , 审理法院为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 。法院一审判决 , 蒋某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 ,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 。
判决文书显示 , 2016年7月至2020年3月 , 被告人蒋某利用担任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华北DC高级经理兼天津配送仓经理和华北大区总监兼天津2C发货仓运营经理的职务便利 , 收受北京龙金亿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另案处理)所送现金279042元及价值429000元的华晨宝马牌轿车一辆 , 共计价值708042元 。
此外 , 2018年10月至2020年4月间 , 被告人蒋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伙同被告人童某某采取销售不入账或调整过磅表等方式 , 将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出售的废旧纸箱(价值684000元)占为己有 。其中被告人蒋某分得344000元 , 童某某分得340000元 。
案发后 , 被告人蒋某如实供述了受贿犯罪事实 , 并主动供述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职务侵占犯罪事实;被告人童某某主动投案 , 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二被告人均退出全部赃款 。
法院认为 , 被告人蒋某身为公司工作人员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非法收受和索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708042元 , 其行为已触犯刑律 , 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被告人蒋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伙同被告人童某某将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财物(价值人民币684000元)非法占为己有 , 其行为已触犯刑律 , 构成职务侵占罪 , 并属共同犯罪 。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 。
最终裁判结果为 , 被告人蒋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犯职务侵占罪 , 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 。被告人童某某犯职务侵占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 宣告缓刑二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
文/本报采访人员张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