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梅榕获刑11年半,伙同丈夫、弟弟受贿( 二 )
攀枝花市中院判决:梅榕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万元;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80万元 。
梅榕的辩护人、重庆康渝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陈晔称,梅榕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在留置期间主动坦白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同种犯罪事实,积极退赃,最后法院综合全案证据作出了一审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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