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员的雇主去哪儿了?( 二 )


对于这点,南安普顿大学法学硕士朱玥表示,平台依靠劳务合同将用工企业分包在其体系之外,转嫁了用工成本和用工风险 。近几年劳动争议判例所体现的,只能在各种转包和分包的“雇主”之间寻找承担具体案件的雇主责任的主体 。
劳动法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常凯表示,雇主责任谁来承担,这个问题和平台经济的用工现状直接相关 。“目前,平台用工的特点和传统企业显然不同,其一是‘去劳动关系化’,通过个体工商户注册,让劳动者变成独立的小个体工商户 。另一个劳动关系上的特点就是雇主隐身化、雇主分散化:劳动者找不到谁是雇主 。这就造成了平台经济没有劳动关系的假象 。”而这样的做法得以广而行之,不仅“荒唐”,而且连“常识都颠覆了” 。
明确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认定规则
对于外卖员找不到谁是雇主的情况,佟丽华建议,应当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明确平台企业的用工主体责任 。“平台是用工规则的制定者,通过算法和数字化的管理对骑手有实质性的控制 。平台也是平台用工的最大受益者,把用工主体责任全部推卸给别人是不合适的,是权责利不统一的” 。
“平台上这么多骑手以此为主要生活来源,怎么能不适用劳动法来保护呢?”常凯说,“目前社会上很多提法忽视了现有的劳动法律资源和劳动法律规制 。这个问题其实没有那么复杂,应该回归基本 。”
9月10日,人社部会同多部门召开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就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对10家头部平台企业开展联合行政指导 。行政指导会后数日,有头部外卖平台对外称,已经面向上千家合作商发出倡议,明确要求禁止骑手注册成为个体工商户 。
9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荣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明确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认定规则,“把引导规范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统一起来” 。(采访人员 赵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