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证照分离+企业名称新规有哪些变化?仁和会计告诉你

2021年7月1日起,国家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重点内容如下: 一、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同时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 。二、大力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 1.直接取消审批,在全国范围内取消6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取消14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 2.审批改为备案,在全国范围内将1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为备案管理;
3.实行告知承诺,在全国范围内对37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对40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4、优化审批服务 三、强化改革系统集成和协同配套 1.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 。按照全覆盖要求,将全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并逐项确定改革方式、具体改革举措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2.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持续推进“先照后证”改革,推动将保留的登记注册前置许可改为后置 。3.推进电子证照归集运用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制定完善电子证照有关标准、规范和样式,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 。
除了以上内容,仁和会计提醒大家,自2021年7月1日起,规范企业经营范围,5个填写误区一定要注意! 误区①:经营范围顺序随便排 一些同时经营多个行业业务的企业,按经营范围的第一项为该企业所属行业,而税局稽查时,选用的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 。排错顺序,当心吃亏 。误区②:经营范围越多越好 有些财务人员害怕以后遇到超出经营范围的业务不能自行开发票,就把能想到的经营范围都写进去了 。但其实有些经营业务是不能享受税收优惠的! 这里,仁和会计提示: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国家有明令禁止销售的外,即使超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也应当据实开具发票 。误区③:没考虑核定征收 如果新设企业打算申请核定征收,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如专利代理、商标代理等是不能核定征收的 。误区④: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随便填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能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因为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而子公司的营范围不需要在母公司经营范围内 。但是,由于母子公司经常相互提供服务,总公司应增加商业服务业等经营范围,子公司增加为总公司提供服务的经营范围 。误区⑤:经营范围随便抄 网上经常会列举各行业常见的经营范围 。仁和会计建议,这类文章仅可做参考,毕竟即使是相同行业的企业,其经营的侧重点也有很大的不同 。以增值税为例,混合销售中按照主业确定税率,同样的混合销售业务,不同主业的企业税率不同 。在确定主营业务时,经营范围也是可以参考的一项,经营范围应突出公司的主营业务,避免多缴税 。
同时,自2021年7月1日起,企业名称登记规定也有变化,具体是: 1.建立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申请人可以自主申报 。
2.进一步细化企业名称的禁止性要求 。
3.明确了外商投资企业、企业分支机构、企业集团名称登记规则 。
4.建立企业名称争议处理机制 。
5.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企业登记机关在办理企业登记时,发现企业名称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
由;发现已经登记的企业名称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及时纠正 。另外,仁和会计告诉大家,快速核名的两个诀窍:企业名称的组成为“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用语+组织形式”,其中字号是自己填写为2-6个简体汉字字号 。企业不得使用与同行业已登记注册、核准名称相同或相近的名称 。1.尽量避免使用某些热门字,例如“智”、“隆”“正”等 。2.使用3个及以上汉字的“字号” 。很多人图方便省事,通常字号只选两个汉字,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