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称张恒对郑爽回应很气愤 否认曾要挟和敲诈郑爽( 五 )


网易娱乐:鲸谷座这家公司的盈利模式他们有讨论过吗?
周俊律师:就是没有盈利的 , 这个就是为郑爽服务的 , 没有盈利 。这家公司就是为了做出M77 , 事实上是在2018年9月份的时候 , 郑爽已经在跟张恒谈公司的股权结构 , 包括送他多少股份 , 怎么样操作什么的 , 一直都是郑爽提出来的 。
网易娱乐:公司停运是他们两个共同决定的吗?
周俊律师:不是的 , 这件事在张恒辞职的时候并没有发生 , 他也没有决定权 , 他只是他自己退出而已 , 是不是停运 , 是由郑爽决定的 。他辞职没过几天 , 郑爽找她的律师来交接了所有的东西 。所以公司停运这个事情应该是郑爽实际控制人做出的决定 , 因为张恒不担任总经理 , 她可以聘其他总经理的 , 和公司停运没有直接关系 。
谈与郑爽关系:
张恒与郑爽未在国内结婚担任经纪人期间未领报酬
网易娱乐:他们两个是什么时间确定恋爱关系的呢?
周俊律师:2018年的4月份 , 他们在《这!就是铁甲》节目当中认识的 。按照我们所看到的微信聊天记录 , 他们是很快就恋爱同居的 。事实上 , 他们两个人的感情和事业是高度混合在一起的 。所以他们很多的关系就跟人家家里的夫妻一样 , 就是他们没领结婚证而已 。你说夫妻之间要怎么签合同 , 又或者我今天借你多少钱 , 这个“借”是不是能够作为一个法律上的“借”字 , 很难去区分 。
律师称张恒对郑爽回应很气愤 否认曾要挟和敲诈郑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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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回我们这个案子 , 法律上来说 , 对同居关系这一块 , 它不认定你为一个夫妻关系 , 所以同居关系期间的财产 , 它并不能按照《婚姻法》来说他们的共同财产 。但是 , 恋爱关系和同居关系是不一样的 , 恋爱关系 , 一方借给另一方的钱 , 要还回来没有问题 。他们之间是一个同居关系 , 同居以后所有的东西都是契合在一起的 。他为她做经纪人 , 没有一分钱的报酬 。他为她去录制《女儿们的恋爱》 , 他还是个出演者,出演合同当中规定张恒是有报酬的 , 这个费用里面有一部分是张恒作为艺人的报酬 , 但是这些钱张恒都没有拿 , 因为他们俩不是简单的恋爱关系 。但是他们的聊天记录里面 , 郑爽明确的说这个钱拿来我们俩四六开 , 你拿四 , 我拿六 , 这个是有约定的 , 张恒的40%包括他做经纪人和艺人的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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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娱乐:从他俩恋爱开始 , 会有一些网友评论是负面的 , 比如评价张恒为“软饭男” , 不知道您方是怎么看待这件事的?
周俊律师:张恒在美国留学多年 , 是常春藤大学毕业的这样一个年轻人 。在认识她以前 , 他有一个很好的工作 , 在他所在的行业里很有前途 , 家境在普通人当中也是相对不错的 。或许他和艺人的收入相比相差较远 , 但是他不至于会为了这个吃软饭来跟她交往 。这也是他最初迟迟不愿意辞职的原因 , 他害怕会有这样的舆论 。接了这个案子之后 , 我也看到了一些网友评价 , 我问他为什么没有回应“吃软饭”这个事情 , 他觉得我只要自己站得稳 , 我不需要解释 , 我们两个人好就可以了 。但是现在事实上 , 他也好 , 他的家人也好 , 这一年多以来的舆论的压力太大了 , 他没法再面对这样一个压力 。我想这也是他现在决定站出来澄清事实的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