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换人生28年案”二审宣判 一图梳理“错换人生28年”案

2月8日下午,“错换人生28年”案于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 。
对于郭希宽、杜新枝、姚策的上诉不予支持,维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一审原判,赔偿郭希宽、杜新枝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赔偿姚策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 。
对于姚策的上诉请求予以支持,支持姚策上诉请求,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姚策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60万余元,驳回姚策的其他上诉请求 。(原题为:《错换人生28年案二审宣判》)
延伸:
一图梳理“错换人生28年”案
“错换人生28年”案二审将于今日宣判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一审中,姚策及其亲生父母共向河南大学淮河医院索赔273万,最后一审法院判决支持76万,认定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在姚策患病上存在过错,按照60%的比例承担姚策的后期治疗费用 。一图梳理“错换人生28年”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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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换人生28年案”二审宣判 一图梳理“错换人生28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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