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刷脸”背上万元贷款 法院:不用担责( 二 )


法官说法
交叉核验,避免过度依赖人脸识别
主审法官甘尚钊指出,本案“被刷脸”背后反映的是传统借贷机构放款时“形式审查”的弊病,以“身份证照片和本人看起来差不多”便审核通过 。
【女子“被刷脸”背上万元贷款 法院:不用担责】不过,本案判决驳回某银行的诉讼请求,并非否定人脸识别技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随着科技发展,以银行为代表的广大金融机构在各核心业务环节应综合运用人脸识别技术、手机验证码、指纹等信息的身份识别系统,对交易方的真实身份进行交叉核验,通过人证比对,防止个人信息数据被他人冒用,以有效保障互联网金融交易安全,给金融消费者提供一个安全、可信赖的交易环境 。
此外,人脸识别信息属于高度敏感的个人生物识别信息,金融机构通过人脸识别技术核验客户身份过程中所收集、存储的客户影像,应遵守国家关于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规定,符合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目的和发展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