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销铁锅宣传“日本造”实为国产 商家或构成刑事犯罪( 二 )


姚海放认为,针对走诉讼程序比较复杂、没有精力应对的情况,消保法也规定,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网购平台应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权
采访人员调查发现,不少电商平台提供自主退货渠道,但并没有给消费者在买到不合规产品时提供“退一赔三”的选项 。
有消费者表示,这间接增大了消费者维权的成本 。也有专家指出,平台方若能实现“退一赔三”的选项,前提就是投入大量调查成本,这也使该举措难以落实 。
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在电子商务争议处理中,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提供原始合同和交易记录 。
复旦大学法学院讲师葛江虬建议,平台经营者应该为消费者维权建立证据保全机制和线索提供机制,并与市场监管部门形成有效联动,在消费者需要相关消费证据时,平台应当积极配合提供 。
广告代言虚假宣传也要担责
近年来,演员代言而产品出问题的事件时有发生,多以演员不知情、对产品不够了解告终 。而“惟妙惟肖”演绎了日本匠人的演员怀远呢?
贺剑认为,怀远作为广告代言人故意虚假宣传,应承担相应民事和行政责任 。在民事责任层面,广告法第56条规定,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具体到本案,怀远当与壹加一同连带承担“退一赔三”的责任 。
在行政责任层面,广告法第62条规定,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由市场监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
商家或构成刑事犯罪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管局表示,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因涉及跨省市,对其涉案产品的来源、销售情况、产品质量、宣传制作等情况仍在进一步调查过程中,将继续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进一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
行政执法机关正在进行调查,而商家与代工厂是否承担其他法律责任?也引起专家的关注与讨论 。
刑法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公安部门有关专家在接受采访人员采访时表示,按上述规定对壹加及代工厂进行追责存在一定困难,因为本案中壹加虚构了并不存在的日本品牌,是否属于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有待商榷 。
姚海放认为,如果天猫、京东提供壹加的销售数据,或者相当数量的消费者集体提交了购买凭证,公安机关对此进行刑事立案调查仍是可行的 。
真产品是什么?合格产品是什么?对此,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罗翔认为,此案至少可以按刑法中的诈骗罪进行打击 。“这个案件其实本质就是骗,谎造了一个日本锅的故事,通过让消费者产生认识错误并错误处分财物,将价值一两百元的锅卖到一千元 。”
一口小锅,兹事体大 。网购市场中,类似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虚构故事、演绎“匠心”的产品还有多少?在种种乱象面前,除了消费者自身要擦亮眼睛,电商企业、行政执法等部门都应扛起责任、形成合力,成为消费者购买时的一道屏障,维权时的一道后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