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要求中小学不设重点班全面实行等级评价不得公布学生成绩及排名( 二 )


十二、健全作息管理 。保障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小学生不少于10个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个小时,高中生不少于8个小时 。原则上,走读生早上统一到校时间,义务教育阶段不早于7:30,高中不早于7:00 。联合家长做好走读生作息指导,晚上休息时间小学生不晚于21:30,初中生不晚于22:00,高中生不晚于23:00 。原则上,寄宿制学生早上统一起床时间,初中不早于7:00,高中不早于6:30;晚自习结束时间,初中不晚于21:00,高中不晚于21:30 。晚自习、双休日、寒暑假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统一组织上课,不将学生自习时间分配到学科 。
十三、完善学校治理 。制定并落实学校章程,建立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全体会议制度,建立家长委员会 。每学年至少召开1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全体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家长委员会会议 。严禁任何商业广告或活动进校园 。禁止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 。不组织学生参加社会评优、推优及竞赛活动 。课后服务覆盖所有有需求的学生 。
十四、打造学校文化 。构建积极向上、奋发有为、团结和谐、富有特色的学校文化,培育形成科学的“一训三风”,创作体现学校特色的校歌、校徽、校旗 。做好校园绿化、美化和人文环境建设,常态化开展学生社团活动 。
十五、守好安全底线 。加强平安校园建设,建立健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预测预警、应急处置等机制,严格落实应急工作责任制,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隐患排查,每月至少开展1次应急疏散演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