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碎尸案家属正式起诉学校 要求承担162万元赔偿

_本文原题是:南大碎尸案家属正式起诉学校 , 要求承担162万元赔偿
距离1996年“南大碎尸案”发生已经过去25年 , 虽然南京警方从未放弃寻找凶手 , 但案件仍未侦破 。
据凤凰网新闻中心《正面FACE》官方微博3月29日报道 , 被害人刁爱青姐姐刁爱华当天来到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就当年刁爱青遇害一事正式起诉南京大学 。
代理此案件的周兆成律师称 , 刁爱青家属的诉求是要求学校承担侵权责任和安全保障责任 , 并要求学校承担162万元的赔偿 。法院已出具受理通知书 , 现在等着法院正式立案 。
接受采访时 , 年近50岁的刁爱华已有些白发 , 对于此次起诉原因 , 刁爱华称:“从妹妹离开学校到案发 , 这期间针对学校应付的责任 , 我们要提起诉讼 。”
提到经济赔偿 , 她解释道:“并不是想要经济赔偿 , 而是这么多年了 , 我们家属一直在相信、等待他们能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 但他们却没有做到 。就家里受伤害的话 , 想要讨个说法 。”
谈及此次起诉的意义时 , 刁爱华说 , “首先 , 父母岁数越来越大 , 让他们将来走得安心;第二 , (不像网传那样) , 让家里起码知道我们家的孩子没错;然后是通过这件事引起所有人乃至每个人的家庭对(安全)教育的重视 。”
南大碎尸案家属正式起诉学校 要求承担162万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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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刁爱青的姐姐刁爱华
刁爱华还提到 , 虽然刁爱青被害一案目前没有什么进展 , 但从另一角度来说 , 这次起诉也许对案件是一个大的进展 。“说实话每次来南京的心情都是很悲伤的 , 但是这一次 , 虽然也是带着悲伤的心情来的 , 但我是带着希望回去的 。”
代理此案件的周兆成律师称 , 法院已出具受理通知书 , 现在等着法院正式立案 。刁爱青家属的诉求是要求学校承担侵权责任和安全保障责任 , 并要求学校承担162万元的赔偿 。
“因为25年前原告的近亲属刁爱青在学校读书 , 由于学校宿舍管理员滥用教育惩戒权 , 从而导致被害人刁爱青不在学校 , 发生了刑事案件 , 同时从警方公布的抛尸地点看 , 在学校附近 , 那么不排除由于学校管理过错 , 从而导致犯罪嫌疑人混入校园 , 从而发生这样一起凶杀事件 。”周兆成律师解释道 。
南大碎尸案家属正式起诉学校 要求承担162万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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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兆成律师称 , 根据丧葬费、精神损失费、抚慰金 , 要求被告南京大学承担合计162万元的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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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者网注意到 , 此案的代理律师周兆成 , 也是“湖南操场埋尸案”被害人家属代理律师 , 他今年3月29日接受@漩涡视频采访时透露 , 被害人邓世平老师已于2020年3月24日下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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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显示 , 南大碎尸案(又称南京“1·19”碎尸案、刁爱青案) , 案发于1996年1月19日 , 地点为江苏省南京市 , 受害人为南京大学成人教育学院一年级女学生刁爱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