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经营贷违规流入房地产

本报北京3月29日电(采访人员欧阳洁)银保监会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 。《通知》指出 , 将联合开展一次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问题专项排查 , 于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排查工作 , 并加大对违规问题督促整改和处罚力度 。建立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人员违规行为“黑名单” , 加大处罚问责力度并定期披露 。
《通知》要求 ,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强经营用途贷款“三查” , 落实好各项授信审批要求 , 不得向无实际经营的空壳企业发放经营用途贷款 。对企业成立时间或受让企业股权时间短于1年 , 以及持有被抵押房产时间低于1年的借款人 , 要进一步加强借款主体资质审核 , 对工商注册、企业经营、纳税情况等各类信息进行交叉验证 , 不得以企业证明材料代替实质性审核 。
《通知》同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信贷需求审核 , 要对经营用途贷款需求进行穿透式、实质性审核 , 不得因抵押充足而放松对真实贷款需求的审查 , 不得向资金流水与经营情况明显不匹配的企业发放经营性贷款 。要根据借款人实际需求合理确定贷款期限 , 对期限超过3年的经营用途贷款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 , 确保资金真正用于企业经营 。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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