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地铁不让用充电宝?!网友听后炸锅了(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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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0日 , 武汉市公安局和武汉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发布的《武汉市轨道交通禁止乘客携带物品目录》规定 , 乘客携带容量之和超过2万毫安的充电宝、锂电池将被禁止搭乘地铁 。
2019年6月15日 , 昆明市公安局发布并实施《关于公布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的通告》 , 目录中提出 , 充电宝须随身携带 , 累计不得超过2个(含) , 且单个容量不超过2万毫安(含) , 违规者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
3月28日刚刚开通的洛阳地铁规定 , 每个乘客每人累计不得携带超过2个充电宝(锂电池) , 且单个容量不超过2万毫安 。
安全和便捷都应该被关注
相比于西安地铁的“一刀切” , 武汉、昆明等城市做出的“有条件限制” , 显得更加“温和” 。
像地铁这样的公共场所 , 全面禁止使用充电宝不仅不现实 , 还缺乏人性关怀 。如果充电宝完全不准用 , 是否应该主动为乘客提供其他替代性充电设备呢?
【坐地铁不让用充电宝?!网友听后炸锅了】安全固然重要 , 便捷也要兼顾 , 如何在两者之间寻到一个平衡点 , 出台更加合理的政策 , 让民众感到安心又舒适 , 或许才是有关部门最需要关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