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加强外国投资监管( 二 )


作者用创新方法对基础设施进行分类,将能源、水、通信、媒体和交通运输部门细分为54个部分,还按照安全敏感性对这些领域进行划分 。
例如,管理电网、天然气供应、服务器群、机场或社交网络被归类为最高敏感级 。供电、炼油厂、供水、管理通信网络和海底电缆被归类为高敏感级 。海水淡化工厂、蜂窝网络服务和铁路被归类为中等敏感级 。低敏感级包括发电站、公共汽车公司或收费公路 。
文件的第二部分对国外的监督制度进行了比较,重点关注与以色列有类似管理特点的国家: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德国 。相比之下,以色列远远落在后面 。其他国家依法要求相关企业必须上报外资收购交易,而在以色列则相反,上报是自愿的,而且并不区分交易类型 。
报道称,决定是在没有法律依据或公开透明的情况下作出的 。取消交易需要全票通过,这就把实质性的决定权留给了总理 。这一现实情况有两个后果 。它导致利益攸关方的干预,又没有专业程序,使总理面临严重的外部压力 。因此,该文件建议扩大现有顾问委员会的权力,使它具有强制力 。
文件提议由以色列财政部领导该委员会,成员包括来自经济部、竞争管理局、国防部、国家安全总局“辛贝特”的代表和一名来自与收购交易有关的部委的官员 。外交和安全内阁部长以及国家安全委员会的一名代表将监督该委员会的工作 。这种安排可以平衡决策过程中的经济和安全利益,同时使总理办公室不要参与讨论 。总理只有权讨论取消交易资格的吁请 。
根据这种模式,顾问委员会将对涉及重要国家利益的投资进行风险评估,然后根据评估的敏感级别设定限制或条件 。(编译/宋彩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