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月销售额15万以下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两部门:月销售额15万以下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据财政部网站31日消息 ,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 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
公告称 ,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 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一条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