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两项补贴将实行“跨省通办”

本报北京4月13日电(李昌禹、田建萍)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今天在京召开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电视电话会议 。会议明确 , 两项补贴(即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跨省通办”将于4月15日试运行 , 4月22日正式运行 。
据悉 , 民政部会同中国残联共同建成的全国统一的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已有26个省份集中使用 。利用全国统一信息系统实施两项补贴“跨省通办” , 能够实现业务系统纵向贯通、业务数据横向共享、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
民政部、中国残联日前印发《关于全面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 , 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不受户籍地限制 , 实行以任意地申请、户籍地审核审定及发放的形式办理 。自4月22日起 , 申请人可以向全国范围内任何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受理窗口提出 。
《通知》还规范了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程序 , 受理地要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 并在申请材料收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推送至业务属地(即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补贴受理窗口;业务属地为申请人远程办理 , 自收到推送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贴资格认定 , 办理结果将实时反馈受理地;受理地应在收到办理结果3个工作日内 , 将办理结果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享受补贴政策的类型及标准由业务属地负责解释 。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 , 自递交申请当月由业务属地计发补贴 。
【残疾人两项补贴将实行“跨省通办”】《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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