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4次起诉离婚均被驳回:司法莫被“暴力威胁”绑架( 二 )


说到底,法律原则不能因为本就摇摇欲坠的婚姻家庭关系而成为摆设 。
当代社会,婚姻价值观已经发生重大变化,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 。对于离婚,人们早已能够宽容和理解,司法也应该顺应这种社会情势,而不是为了表面上的一时和谐,而埋下一颗更大的雷 。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安抚不法者,不能以牺牲守法者的利益为代价 。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始终是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根本标准,也是现代婚姻法治应该坚守的基本准则 。
□金泽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