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法》9月1日起施行 个人买卖房屋有何变化?( 二 )


【《契税法》9月1日起施行 个人买卖房屋有何变化?】此外,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均属于契税法明确的免征契税情形 。
新京报采访人员姜慧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