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评西安通报引发舆论争议:不违法依据是什么

_本文原题是:央视评西安通报引发舆论争议 :不能“各打五十大板”了事!
今天,官方回应西安地铁保安拖拽女子事件 。
女乘客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拖拽,通报称其“部分身体暴露”;保安行为“不构成违法犯罪”,被停职,但连句“对不起”都没有……
对此,网友们质疑声不断:保安是否有权将女乘客强行拽下车?
如此回应,谁能保证今后不再发生此类“简单粗暴”的事?
既然通报提及女乘客扰乱治安“情节轻微”,就说明保安强行拽其下车的举动并无必要,那么“不违法”的依据是什么?
终止舆论争议的唯一方法,是厘清事件的责任归属,让相关人士依法承担责任;
多一些合规合理,多一份温度担当,让公众看得懂、信得过,而不是“各打五十大板”了事!
西安地铁保安拖拽女乘客:7名责任人被处分 涉事保安不构成违法犯罪已停职调查
大众网·海报新闻采访人员 陈嘉伟 陕西西安报道
西安市有关部门今日公布“地铁保安拖拽女乘客”的调查结果,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及其运营分公司共7人被处分,涉事乘客郭某、陈某被公安机关批评教育,保安员陈某某被公司停职并接受进一步调查 。
通报显示,8月30日“地铁保安拖拽女乘客”发生后,西安市高度重视,迅速成立由市纪委、市公安局组成的调查组,现将有关调查和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西安市公安局通报:
8月30日16时55分,郭某(女)乘地铁三号线行至青龙寺站时,因其接打电话声音较大,对面乘客陈某提醒其注意言行,随即两人发生口角,并引发轻微肢体冲突 。
期间,地铁公司保安员陈某某到场制止双方冲突,并要求两人下车进行处理,郭某拒绝下车 。
因郭某持续大声吵闹,影响了地铁公共秩序,在车辆到达大雁塔站后,保安员陈某某强行拉拽郭某下车,造成郭某部分身体暴露 。
随后,郭某再次返回车厢,自行整理好衣服,未再与他人发生争执,于18时05分从丈八北路站自行离开 。
经查,郭某在地铁车厢内大声吵闹,并与乘客陈某有轻微肢体冲突,扰乱地铁公共秩序;保安员陈某某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不冷静,方法简单粗暴,存在拖拽行为,造成恶劣影响 。
 根据目前调查掌握证据,乘客郭某、陈某扰乱地铁公共秩序的行为,情节轻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对郭某、陈某不予治安处罚,由公安机关给予批评教育;保安员陈某某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但尚不构成违法犯罪,责令其所属保安公司对其予以停职并依规调查处理;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对保安公司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市地铁运营分公司依据合同约定做进一步处理 。
央视评西安通报引发舆论争议:不违法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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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纪委监委通报:
经西安市纪委监委调查,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及其运营分公司在工作中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对相关人员教育培训不经常,日常监管存在漏洞,保安人员履行职责不文明不规范;事件发生后调查核实情况不深入不全面,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反思反省不深刻 。
给予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及其运营分公司3名相关负责人党内警告处分,1名相关负责人调离工作岗位,2名相关负责人诫勉谈话,1名相关负责人谈话提醒 。
8月30日,多段“女子被保安拖拽出地铁衣衫不整”的视频热传 。
视频显示,在地铁车厢内,一名身穿黑色连衣裙的女子与一名男子发生争执,随后该女子被身穿地铁安保服的工作人员强行拖拽出车厢,拖拽过程导致该女子衣不蔽体,身体大面积暴露,进而引起热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