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4人暴动罪名成立 分别被判入狱51至56个月不等
_本文原题是:香港4人暴动罪名成立 分别被判入狱51至56个月不等
当地时间5月5日下午 , 4名被告因暴动罪等罪名成立 , 在香港区域法院分别被判入狱4年3个月(51个月)至4年8个月(56个月)不等 。
【香港4人暴动罪名成立 分别被判入狱51至56个月不等】4名被告涉及2019年修例风波期间 , 在十一国庆节参与荃湾骚乱 , 3名男性和1名女性被告早前被裁定暴动罪名成立 , 其中一名被告同时被裁定一项纵火罪名成立 。(总台采访人员金东周伟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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