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牛奶为偶像“打投”?违法!央媒集体痛批( 二 )


人民日报评
5月5日,人民日报发表评论《牛奶版买椟还珠令人反感,青春不该这样“有你”》指出,去年2月发布的《网络综艺节目内容审核标准细则》规定,“节目中不得出现设置‘花钱买投票’环节,刻意引导、鼓励网民采取购物、充会员等物质化手段为选手投票、助力” 。买奶“投票”或许不如“氪金”来得直接,但其性质也涉嫌“花钱买投票” 。这不是制作节目应有的取向,也不是吸引流量的高明之举 。
人民日报在评论文章中分析,网络综艺引发畸形打投,选秀链上的资方、制作方、平台、偶像、粉丝团等都有责任,但平台和制作方负有主体责任 。监督治理抓住主要矛盾,方能切断选秀链的畸变传递,让各个环节都奔跑在正轨上 。
央视新闻评
5日晚,@央视新闻发表评论,批评商家平台在倒奶事件中难辞其咎 。
“粉丝为给偶像刷票,扫瓶盖内二维码,只要瓶盖不要奶、成箱成箱地倒奶……这种荒诞的追星方式,背后是商家和平台的诱导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正式实施,反食品浪费已有刚性的法律约束 。严重浪费食品的行为,是‘顶风作案’,应依法严惩;对误导青少年三观的商家和平台,必须加强监管,不能放任其只顾产品销量、节目流量,罔顾法律和自身社会责任!”
选秀不是简单地“造星”
而是要
“选”出正能量偶像
“秀”出社会责任感
【倒牛奶为偶像“打投”?违法!央媒集体痛批】别把青年人带沟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