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有规矩,带货不“翻车”( 二 )


2020年11月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 。同年11月13日,国家网信办发布关于《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
专家认为,此次七部门联合出台《办法》,意味着直播带货正式进入强监管时代 。“《办法》注重国家七部门的互动协作,强调各地各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线索移交、信息共享、会商研判、教育培训等工作机制,以实现信息共享、联合惩戒 。”北京伟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伟民接受本报采访人员采访时说,《办法》将从事直播带货的企业、个人行为纳入法制轨道,促使相关主体行为规范化,有利于构建和谐有序的互联网经济,有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
【直播有规矩,带货不“翻车”】武汉大学财税和法律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唐大杰认为,此次《办法》更加细化,反映出监管的逐步深入和健全,《办法》实施后,可以引导各主播账号提升内容的优质度和专业性 。
《人民日报海外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