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毛某宁曾拒绝配合流行病调查
【#毛某宁曾拒绝配合流行病调查#】近期,扬州公安机关查处了一些妨害疫情防控工作案件,其中两起较为典型,一起为毛某宁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案,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7月21日,毛某宁来到扬州,居住在邗江区念四新村的姐姐家中 。到扬后,毛某宁因出现咳嗽、发热等身体不适症状,于7月27日到扬州友好医院就诊时被控制 。7月28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
在毛某宁到扬被隔离治疗之前,其未按防控措施要求,报告南京禄口旅居史,隐瞒行程,并频繁活动于扬州市区多处人员高度密集的饭店、商店、棋牌室、农贸市场等地,致使新冠肺炎疫情在扬州市区扩散蔓延,造成极其严重后果 。
毛某宁拒绝执行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 。在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对其调查时,毛某宁拒绝说明来扬之后的行程,拒绝配合流行病调查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第五项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目前已被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立案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
【扬州:毛某宁曾拒绝配合流行病调查】
文章图片
- 扬州高新区“云数字园区”驾驶舱上线,数字化发展进入快车道!
- 扬州瘦西湖等景区9日起有序恢复开放
- 江苏扬州一区域调整为高风险地区
- 已启动7轮大规模核酸检测 扬州抗疫进展如何?
- 江苏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6例 南京1例扬州25例
- 扬州昨日新增37例确诊病例 详情公布
- 扬州中高风险地区重划
- 扬州新增54例确诊病例详情:最大90岁
- 扬州3地调整为高风险地区,9地调整为中风险地区
- 扬州累计本土448例!核酸检测点现“交叉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