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次起诉终获判离婚 女方需返还彩礼

湖南衡阳女子宁顺花五年五次起诉离婚案一波三折 , 备受网友关注 。此前 , 宁顺花五年内四次起诉离婚均被驳回 , 其间衡阳县法院还曾两次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 。今年4月30日 , 在近五年时间里第五次提起离婚诉讼后 , 宁顺花终于等来了判决离婚的结果 。在第五次起诉离婚判离后 , 男方陈定华继续上诉 , 要求女方归还房产、汽车、彩礼等财产 。北京青年报采访人员昨日从宁顺花的代理律师曹远泽处获悉 , 衡阳中院终审维持双方离婚的判决 , 但宁顺花需要返还男方陈定华彩礼、红包共计85000元 。
案情
女子五年五次起诉离婚 男方诉求返还彩礼等97万余元
据北京青年报此前报道 , 2016年6月 , 湖南衡阳女子宁顺花与陈定华结婚 , 婚后因觉得丈夫沉迷赌博 , 希望在没有孩子的情况下赶紧离婚 。在随后五年时间里 , 宁顺花四次起诉离婚均被驳回 。
2021年3月3日 , 宁顺花第五次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 4月30日 , 该案在衡阳县法院开庭审理 。当日 , 衡阳县法院经过审理当庭判决两人离婚 。据女方代理律师介绍 , 宁顺花将再次申请人身保护令 。判离后 , 男方陈定华继续上诉 。
据报道 , 宁顺花第一次起诉离婚后 , 便遭到男方的恐吓和威胁 , 父亲和弟弟还都曾被陈定华殴打过 。
在四次起诉离婚期间 , 衡阳县法院还曾两次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 , 禁止陈定华对宁顺花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陈定华骚扰、跟踪、接触宁顺花及其相关近亲属 。
今年4月30日 , 在近五年时间里第五次提起离婚诉讼后 , 湖南衡阳女子宁顺花终于等来了判决离婚的结果 。后男方陈定华提出上诉 , 要求改判不予离婚 , 若判决离婚 , 则要求被上诉人返还上诉人欠款、精神损害赔偿金、彩礼及红包款共计97万余元 。
7月23日 , 离婚纠纷上诉案开庭审理 。宁顺花表示 , “鉴于陈定华老是胡搅蛮缠 , 我主张法院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房产、保时捷卡宴) 。到时 , 我将把分割到的财产捐赠给社会上受到同样遭遇的女性作为生活补助和维权经费 。”
庭审
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金依据不足 判决女方返还8.5万元
北青报采访人员从判决书中看到 , 一审判决后 , 陈定华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 , 改判不准予宁顺花与陈定华离婚 , 如判决离婚应同时判决宁顺花返还陈定华欠款38万元 , 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50万元 , 返还彩礼、红包款99266元 , 合计人民币979266元 , 宁顺花应折现返还陈定华首饰款13.8万元或者返还同等重量、质量的首饰 。
宁顺花辩称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包括房屋一套及汽车一辆 , 为了离婚 , 她在一审中放弃分割共同财产 , 但鉴于陈定华一直纠缠 , 请求法院依法分割共同财产 。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 , 宁顺花与陈定华虽自愿结婚 , 但婚后生活几个月即发生矛盾 , 开始分居生活 , 之后宁顺花数次向法院起诉要求与陈定华离婚 , 并因离婚之事多次发生冲突 , 双方曾有的感情在数次离婚诉讼和数年的分居生活中消失殆尽 , 直至夫妻感情完全破裂 , 一审判决准予陈定华与宁顺花离婚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 法院予以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