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沪公积金无房租赁月提取限额提高至2500元!( 二 )


问:
4 。租赁住房不属于网签备案范围的,可以从何时开始通过哪些渠道按照2500元的月提取限额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和信息?
答:
(1)申请时间:职工租赁住房不属于网签备案范围的,自2021年8月6日起可以按照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且不超过2500元的月提取限额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
(2)办理渠道:职工可以通过网上办理渠道(包括上海住房公积金网www.shgjj.com、“随申办”)或者至市公积金中心各区管理部网点等渠道办理 。
(3)业务材料:职工通过网上办理渠道(包括上海住房公积金网www.shgjj.com、“随申办”)申请提取的,应当按照按网上申请流程,据实提供身份证明信息、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婚姻信息、租赁地址、租赁提取金额、银行卡信息和手机号码、文书送达地址等申请信息;
通过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申请提取的,应当据实提供婚姻信息、租赁地址、租赁提取金额、手机号码、文书送达地址等申请信息、填报《房屋状况信息查询申请表》,并携带以下申请材料:①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原件;②申请人名下的中资银行借记卡原件;③如申请人配偶同时参与提取的,配偶本人也应当提供上述材料,还应当提供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按规定可使用电子证照的,申请人可提供电子证照 。
问:
5 。租赁住房不属于网签备案范围,此前已经办理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8月6日后是否可以调整月提取额?如果可以调整,可以通过哪些渠道调整?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和信息?
答:
(1)办理条件:此前已经办理且无房租赁提取业务仍在生效中的职工,如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充足,自2021年8月6日起可以根据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实际房租在2500元的月提取限额内调整月提取金额 。
(2)办理渠道:职工可以通过网上办理渠道(包括上海住房公积金网www.shgjj.com、“随申办”)或者至市公积金中心各区管理部网点等渠道申请调整月提取金额 。
(3)业务材料:职工通过网上办理渠道(包括上海住房公积金网www.shgjj.com、“随申办”)申请调整月提取额的,应当按照按网上申请流程,据实提供身份证明信息、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租赁提取金额等申请信息,无需另行提供电子或纸质材料;
通过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申请调整月提取额的,应当本人携带身份证明原件,按规定可使用电子证照的,申请人可提供电子证照 。
问:
6 。调整月提取额后,从何时开始可以按照调整后的月提取额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调整月提取额的,从下一次支付开始按照调整后的月提取额提取支付 。为避免月提取额调整时间晚于提取支付时间,建议职工在下一个支付月15日前调整月提取额 。
例如:职工承租市场租赁住房,在2021年5月10日通过市公积金中心网上渠道办理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月提取额为2000元,审核通过后,5月底第一次收到6000元(2000元*3个月)提取资金 。8月15日前职工将月提取额调整为2500元,8月底开始每季度将按照7500元(2500元*3个月)发起转账支付 。如该职工在9月调整月提取额,则从下个支付月,即11月底开始,将按照7500元发起转账支付 。
问:
7 。职工办理调整月提取额业务后,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3个月的提取额,该笔业务如何处理?
答:职工租赁住房不属于网签备案范围的,住房公积金单次提取金额为三个月的提取限额,余额不足的不发起提取支付,三个月后市公积金中心将再次发起提取 。如连续四次提取失败的,该笔租赁提取业务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