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导演起诉刘德华等抄袭并索赔1亿 法院已立案( 二 )


阿生介绍,2007年12月底,他就把《和刘德华一起唱歌》剧本、项目书原件等材料寄送给了刘德华公司电影部工作人员洽谈合作,双方来往邮件可作为证据 。
据环球博纳民事起诉状,原告请求刘德华及6家相关公司停止侵权活动;在新浪网、搜狐网、凤凰网显著位置发表经原告认可的公开道歉声明;连带赔偿原告9999.9999万元人民币(立案规定的最高赔偿金额),并承担原告为本案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60万元及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
四川导演起诉刘德华等抄袭并索赔1亿 法院已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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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7月20日正式立案受理 。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四川导演起诉刘德华等抄袭并索赔1亿 法院已立案】对于起诉刘德华是否有蹭热度之嫌的提问,阿生回应上游新闻采访人员称,这不是蹭热度,而是《扫毒2:天地对决》在诸多方面,就是在“完全”抄袭自己的作品,应该说“完全”剽窃了自己的作品《完美情人》更加准确 。
采访人员还注意到,“四川依然美丽”大型公益活动组委会官方微博发表了一篇四川省作家协会原创研室副主任、国家一级作家孙建军的文章《刘德华居然也抄袭:我们有话说》 。该文章称:“完全有理由隔空喊话:天王巨星级的影视人刘德华先生,你不仅欠阿生导演一个说法,你也欠你的所有粉丝影迷一个说法,你还欠文学艺术这个被视为神圣事业的行当一个说法,你更欠整个社会追求公平正义崇高理想一个说法 。”
8月10日,采访人员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获悉,法院已收到环球博纳提交的详细证据,于7月20日正式立案受理 。
上游新闻采访人员李洪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