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扬言要杀3岁弟弟被母亲勒死 母亲获刑5年( 二 )


陈某燕提供了女儿在某医院急性干预科的出院记录和精神科的入院记录、门诊病历等,法院经过质证认证,证实钟某聪有躁狂症状,另有强迫性障碍 。
丈夫钟某供述称,女儿在2014年就容易发脾气,2016年被诊断为强迫症和中度躁狂症,之后一直在服药 。2017年7月,和钟某聪沟通后,说服她接受医院治疗,但在住院过程中病情加重了,还出现过自残后撞墙自杀的行为 。出院后钟某聪的强迫症更严重了,“要求父母天天陪着她,喜欢出去到处逛,不愿看到弟弟,每次弟弟靠近她,她都很烦躁,经常把弟弟甩开,搞得弟弟害怕她,不敢靠近她” 。
法院:
基于母亲本能情有可原,判处5年有期徒刑
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陈某燕作案后即向丈夫告知其杀害钟某聪的行为,留在案发现场等候,并且在警方询问时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符合自动投案情形 。在之后的侦查、起诉、审判等阶段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自首情节 。
同时,钟某聪患有精神疾病,存在伤害甚至杀害陈某燕儿子的可能性,陈某燕在与钟某聪发生激烈争吵且反复劝说无效后,基于母亲保护幼子生命的本能,失去理智杀害了钟某聪,情有可原 。
法院对该案也作了评价,“本案系一场家庭悲剧,对于被告人陈某燕以及其丈夫都将背负沉重的精神枷锁 。逝者已矣,儿子尚年幼,需要父母尤其是母亲的关爱 。在将来的日子里,应吸取沉痛的教训,妥善处理家庭矛盾,教导好儿子,承担作为父母的责任 。”
2019年12月20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陈某燕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