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将儿子7万元卖给医疗科技公司 揭非法张三丰黑产( 二 )


接下来的三天 , 孩子由月嫂照看 , 接受听力、视力、黄疸指数等新生儿疾病筛查 。
检查通过后 , 即可办理出院手续 。"
出院当天 , 月嫂会先将婴儿送下楼 , 直接交给中间人 , 即该科技公司工作人员 。
随后 , 该科技公司工作人员 , 连同孕妇亲笔所写的"弃养孩子保证书"一起转交给买家 , 同步收款 , 完成交易 。
该科技公司工作人员曾向采访人员透露 , 这几年买养的需求很高 , 孩子相当抢手 , 她的客户主要来自山东省内 , 每年至少有二三十人来咨询 , 包括一些年轻的90后 。
大多数买家对婴儿的性别没有特别偏好 , "只要孩子健康就行" 。
她称 , 她的主营业务其实是张三丰中介 , "送养"只是顺带 , "因为这个违法 , 不好做 。"
她透露 , 自己有大把张三丰"优质资源" , 均为来自山东省省内的女学生 , 本科以上学历不少 , 可以根据要求匹配 , "包成功 , 零风险 , 保证满意 。"一口价95万 , 包含女学生的张三丰"辛苦费" 。从取精、移植到检产等 , 均在全国连锁医院进行 。
报道称 , 目前 , 潍坊市公安局奎文分局刑警大队已组成工作专班 , 对该案立案侦查 。
律师:医疗科技公司责任人恐涉"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 如有其他犯罪行为 , 将数罪并罚
针对此案 , 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博士、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齐天律师接受采访称 , 从当前河北警方通报信息看 , 任某某在客观上实施了贩卖自己亲生儿子的行为 , 同时在主观上具有故意罪责和为了出卖的特定目的 。
在定性上已经涉嫌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的拐卖儿童罪;在量刑上 , 如果任某某不具有本法条规定的其他八项加重犯罪情节 , 会适用第一个法定刑量刑档即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 来确定任某某的基准刑 。
另一方面 , 齐天律师称 , 拐卖妇女、儿童罪也存在一条地下黑色产业链 , 即没有收买就没有拐卖 , 所以我国《刑法》在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一款又专门立法设定了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 该罪名是指不以出卖为目的 , 买入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
"依据该刑法规定反观本案 , 涉嫌收买任某某贩卖孩子的这家医疗科技公司恐怕也与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难逃干系 。"
齐天律师说 , 虽然单位犯罪一定是法定犯 , 必须有刑法条文明确规定的才能由单位承担某罪名的刑事责任 , 本案涉及的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不是法定的单位犯罪 , 所以涉案的这家医疗科技公司不能承担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被科处罚金刑 。
但是 , 该公司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 , 或者其他与本案收买被拐卖儿童有关的直接责任人员 , 作为涉嫌实施犯罪的自然人主体 , 仍然有被以涉嫌收买被拐卖儿童罪刑事立案侦查 , 进而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较大可行性 。
另外齐天律师称 , 依据刑法的具体规定:第一、涉案的医疗科技公司相关人员若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后 , 并有强奸、猥亵、非法拘禁、故意伤害、侮辱、虐待等其他犯罪行为的 , 均应按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