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被骗案一审判决 ST天山追回1.16亿股增发股

备受关注的ST天山并购大象广告被骗一案,近期有了司法判决结果 。ST天山10日晚公告,公司收到刑事判决书,经法院一审判定,大象广告原老板陈德宏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购大象广告发行的1.16亿股返还被害单位ST天山 。
“无期徒刑的处罚,体现了司法部门加强打击资本市场欺诈行为的态度 。”有接受上海证券报采访人员采访的律师认为,该案虽然是以合同诈骗罪进行处罚,但充分传递了要让造假者付出代价的决心 。
诈骗
该案的案情本身并不复杂 。
简单回溯,2018年4月,天山生物(现名“ST天山”)以23.73亿元的对价,完成了对大象广告96.21%股权收购 。然而,天山生物后经检查发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大象广告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陈德宏在重组、经营过程中涉嫌合同诈骗、挪用大象广告巨额资金和违规担保 。
2018年12月初,该项收购完成仅半年多,天山生物披露,公司通过互联网信息获悉大象广告陷入多个借款纠纷,涉及两项诉讼金额合计超过6000万元 。另外,因被申请诉前保全,有9600万元被冻结 。当月22日,天山生物被合同诈骗事项被刑事立案调查 。
2019年2月15日起,陈德宏等涉案人员陆续被批捕 。
据调查,大象广告及其法定代表人陈德宏等在重组交易过程中涉嫌虚增银行存款、营业成本虚减、虚构应收账款、隐瞒担保及负债等事项,诱骗天山生物并购大象广告,导致天山生物在并购中遭受巨大损失 。
【并购被骗案一审判决 ST天山追回1.16亿股增发股】今年4月,天山生物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决定书认定:在重大资产重组阶段,大象广告刻意隐瞒与关联方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1.09亿元、为关联方提供担保6100万元 。在天山生物将大象广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后,大象广告刻意隐瞒与关联方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2.81亿元、为关联方提供担保350万元以及重大诉讼2.089亿元 。
重罚
2020年4月,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以昌州检三部刑诉【2020】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单位大象广告、被告人陈德宏、陈万科(原大象广告董秘)犯合同诈骗罪,向昌吉州中院提起公诉 。
今年5月,昌吉州中院公开开庭对此案进行了审理 。
据判决书,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单位大象广告、被告人陈德宏、陈万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单位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应依法严惩 。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应予支持 。其中,以发行股份11562.46万股用于支付股份对价17.96亿元,并完成股权登记,属犯罪既遂,以现金支付对价的5.77亿元尚未支付,属犯罪未遂 。陈德宏、陈万科虽经侦查机关电话传唤后主动投案,但二人到案后不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不能认定为自首 。本案违法所得,应依法予以追缴,并返还被害单位 。
法院据此判定:被告单位大象广告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大象广告有限责任公司)犯合同诈骗罪,判处罚金1000万元;被告人陈德宏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陈万科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300万元;追缴被告人陈德宏名下的天山生物的股票3727.91万股、被告单位大象广告35名股东与天山生物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而取得的天山生物的股票7834.55万股,返还被害单位天山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