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通报19岁四川男孩看守所死亡:死者家属拒不配合

_本文原题是:网传“19岁四川男孩看守所死亡”警方:网文所称不属实
新京报快讯据成都公安官微消息 , 2021年10月13日 , 有媒体报道“19岁四川男孩看守所死亡” , 引发社会舆论关注 。现就报道涉及的相关情况予以通报 。
一、易某某死亡的相关情况
死者易某某 , 男 , 19岁 , 甘肃迭部县人 , 暂住都江堰市 , 无业 , 有多次违法犯罪前科 。2020年7月3日 , 因涉嫌盗窃罪被都江堰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 由都江堰市看守所羁押;7月21日 , 四川西南司法鉴定中心出具司法鉴定意见:被鉴定人易某某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7月29日 , 因疫情原因 , 转入成都市看守所羁押;8月7日 , 被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9月28日 ,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
2020年11月4日凌晨 , 易某某身体不适 , 看守所接报后 , 驻所医生及成都郫都正诚医院医生及时到场开展医疗救治 , 上午10时20分 , 转往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进行救治 , 10时48分 , 经抢救无效死亡 , 医院诊断为:呼吸心跳骤停 。
易某某因病死亡后 , 成都市看守所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制发《看守所在押人员死亡处理规定》(下称《死亡处理规定》) , 立即将遗体送至殡仪馆存放 , 并将死亡情况及时层报上级公安机关 , 同时通报成都市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 , 通知死者家属 。11月6日 , 看守所民警陪同家属前往殡仪馆查看了遗体 。
成都市公安局依照《死亡处理规定》 , 经封存、查看监控录像 , 询问同监室人员 , 对民警及医护人员进行询问 , 调查认定看守所执法合法合规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经检察监督后认定:“监管民警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 。根据法医学尸表检验 , 可排除易某某致死性损伤死亡 , 检察亦未发现监管民警有体罚虐待行为 。如需明确死因 , 建议进行全面尸体解剖 。”
二、依法处置情况
易某某死亡后 , 因其家属拒绝查看监控录像 , 拒绝尸检 , 不认可公安和检察机关的结论认定 , 并在无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提出巨额赔偿 , 导致成都市看守所无法根据《死亡处理规定》进行后续处置 。在成都市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官的监督下 , 看守所在近一年的时间内与死者家属进行了多达40余次的沟通协调 , 释法说理 , 且建议家属通过司法程序明确死因、责任 , 有序开展善后处置工作 。死者家属一直拒不配合 。
直至2021年6月 , 死者家属聘请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其代理人 , 提出同意尸检、查看监控录像的申请 , 并于7月5日向我局递交《关于同意对易某某进行尸检的情况说明》 。看守所与家属沟通后 , 建议由家属选定鉴定机构 , 家属认可 , 但尚未明确具体机构 。我局和死者家属的沟通协调工作一直在持续中 , 目前其仍然坚持无法律或政策依据的巨额赔偿诉求 。
三、其他相关情况
1、关于网文所称“看守所内监控不给家属看”的情况
【官方通报19岁四川男孩看守所死亡:死者家属拒不配合】死者家属在律师的陪同下 , 于2021年7月7日至10月11日期间在成都市看守所查看了2020年11月1日7时之前的完整监控录像 , 2020年11月1日7时至11月4日事发的监控录像 , 律师和死者家属商定后向看守所提出择日再行查看 。网文所称“看守所以疫情为由 , 至今没让她看到11月4日事发前4天的监控录像”不属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