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吴谢宇案二审辩护律师:为什么为"坏人"辩护?

10月13日,北京律师徐昕向新京报采访人员表示,他此前收到了弑母案当事人吴谢宇发来的书面委托,经多方考虑后接受了委托,将介入该案的二审辩护 。
8月26日,吴谢宇弑母案一审公开宣判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吴谢宇犯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三千元 。
8月30日,吴谢宇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 。徐昕向采访人员透露,吴谢宇案相关委托材料已于10月8日寄送给二审法院,目前已经接到了法院可以阅卷的通知 。
新京报采访人员就接受吴谢宇本人委托的过程、刑事辩护制度的理念等话题,对话吴谢宇案二审辩护律师徐昕 。
“犹豫了很长时间才接受委托”
新京报:介绍一下你接受吴谢宇委托的过程,他是如何了解到你,又是如何联系到你的?
徐昕:吴谢宇在看守所看了我的书《无罪辩护》,写信出来请求我辩护 。他在信中表达的意思主要有:一是希望我为他辩护;二是读了我的两本书《无罪辩护》《诗性正义》,结合自己的案件谈了一些体会;三是他表达了希望能活着,用余生来忏悔 。书是我们另一个案件当事人亲属寄送的,吴谢宇与这个当事人同监室 。
但对于是否接这个案件,我犹豫了很长时间 。9月初曲靖案开庭时,我还跟罗翔教授讨论过 。他建议我不接,怕我被骂 。但最终我还是接了 。
新京报:为什么犹豫了很长时间,你的顾忌是什么?
徐昕:一是本案难度很大,吴谢宇保命的机会较低;二是很多人对为“坏人”辩护不理解,怕被人骂,所以我犹豫了很长一段时间 。我是10月8日向福建高院邮寄的辩护手续 。
新京报:为什么最终决定为吴谢宇辩护,你的接案标准是什么?
徐昕:因为我认为,吴谢宇案不仅涉及生死、精神病司法鉴定等问题,也有助于思考人性,反思教育和社会问题,以减少近亲相杀悲剧的发生 。
刑事辩护被称为律师业务的皇冠,命案辩护则可视为刑事辩护中最重要、最有技术性和挑战性的类型 。命案、冤案、奇案、大案,以及自认为有意义的案件,大致算是我的接案标准吧 。
我此前近一年没有接案子,近期只接了临沂苏纪峰、苏晓峰案和吴谢宇弑母案两个案子 。这两个案件都是命案,而且都是法律援助,吴谢宇案还需要自己倒贴差旅费 。临沂案是特大冤案,吴谢宇案不太冤,但有一定的意义 。
“维持一审判决概率大,但仍有一线生机”
新京报:你提到吴谢宇案涉及精神病司法鉴定的问题,该案司法精神病鉴定的情况如何?
徐昕:吴谢宇案一审没有申请司法精神病鉴定 。据我了解,原辩护人征求吴谢宇的意见,吴本人不同意申请鉴定 。但这恰恰是一种反常,因为包括吴谢宇在内的几乎所有人都知道,吴保命的可能性、甚至可以说唯一可能性是被鉴定为精神病,但吴本人却不愿意申请鉴定 。
二审我会申请对吴谢宇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我会争取法院的同意,提示法官至少要避免“杀掉一位精神病人”的批评 。我希望海内外知名的精神病鉴定专家能联系我,以专家辅助人的身份出庭,提出专业意见,来研判吴谢宇是不是精神病人、病情严重的程度、是否属于完全或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
新京报:你对吴谢宇案的二审结果有预期吗?
徐昕:二审维持一审判决的概率大,但吴谢宇保命仍有一线生机 。
新京报:你认为吴谢宇案“有一定意义”,其意义何在?
徐昕:吴谢宇案是一起惨绝人寰的悲剧,这既是吴本人的悲剧、吴家庭的悲剧,也值得全社会思考此类悲剧是如何形成的 。我们的家庭教育、中小学教育、大学教育究竟出了什么问题,我们的社会到底出了什么问题,才会发生如此残酷的近亲相杀事件 。事实上,近亲相杀事件并不罕见,故此案更值得冷静地反思,以避免或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