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住酒店换2房均查出摄像头 涉事酒店被查忙喊冤( 二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如果摄像头是酒店安装的,则酒店涉及刑事与民事责任 。
刘明说,在刑事责任上,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涉嫌构成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民事责任上,酒店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隐私权,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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