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柒卷入月饼风波!( 二 )


“作为一种符号,姓名本身具有一定的识别作用,‘网红’的姓名或艺名包含着社会公众所共知的信息内容,当其姓名或艺名与特定的商业活动联系在一起时可以产生促进商品销售的结果,具有较高的商业价值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主任汤学丽表示,“上医治未病”,“网红”本人或利害关系主体应当未雨绸缪,提高商标布局意识,及时做好姓名或艺名的商标布局工作,在遭遇商标侵权行为时能有权可依 。
拒绝“搭便车”,主动维权
与李子柒的遭遇不同,同样作为“网红”的视频网站知名“UP主”敬汉卿曾遭遇商标及侵权纷争,但因手无商标而苦不堪言 。
2019年,敬汉卿发布了一则视频,称其姓名被一家企业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使用在娱乐节目、视频节目制作和下载等相关服务上,并收到该公司发出的“商标侵权”通知函,要求其在微信、腾讯、头条公众号上停止侵犯该公司“敬汉卿”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否则该公司将委托律师发函要求各大视频平台查封其“敬汉卿”相关公众号 。
“正如敬汉卿在视频网站的个人空间里所言,需要我们提升相关法律意识,才能够把这种公司、这种人扼杀在源头上 。”汤学丽表示,“网红”应提高商标布局与保护意识,事前及时布局、事后积极维权,尽早将自身姓名或艺名申请商标注册,遇到侵权行为时主动维权 。
“商标的本质和功能在于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向消费者传递商品或服务固有的信息及承载的商誉 。‘网红’的姓名或艺名具有较高知名度,容易被消费者识别和记忆,并对相关商品的品质背书,一些市场主体正是打起了这一‘如意算盘’,将‘网红’的姓名或艺名擅自使用在商品名称或相关的广告宣传里,借助‘网红’的知名度与影响力,实现‘搭便车’来误导消费者以牟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 。”在汤学丽看来,一些市场主体不将精力放在提升自身商品或服务的品质上,反而意图通过“搭便车”、打擦边球、玩谐音梗等方式来吸引和误导消费者,属于本末倒置,终将受到市场的惩罚和法律的制裁 。
【李子柒卷入月饼风波!】“在遭遇姓名或艺名被他人抢先申请注册商标后,‘网红’及其利害关系主体可以通过提出商标异议申请、无效宣告请求、撤销申请等途径,及时维护自身权利;遇到‘搭便车’等方式的商标侵权或不正当竞争行为时,可通过发送律师函、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汤学丽表示,相对于采取事后维权,像李子柒一样及时进行商标布局,才是有效抵御商标抢注、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最优方式,让不法商家无机可乘,让意图通过“搭便车”牟取不正当利益的市场主体“如意算盘”落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