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纪实|内蒙古“盲井案”:死前带你破个处( 二 )


盲井取材自真实案例 , 它让观众感到窒息 , 可事实上 , 导演为了过审 , 已经加入了光明的元素 , 让凶手之一的宋金明表现出了心中的善意 , 结局也是用两个坏人的毁灭换来元凤鸣的全身而退 。
但现实远比这个结局残酷 。
2014年11月 , 内蒙古大安鑫海铁矿发生“矿难”死了人 , 矿主并未上报 , 而是进行私了 , 赔偿68万元了事 。因为支付巨额赔偿 , 资金周转不开 , 拖欠了50多名工人的工资 。12月中旬 , 工人聚集讨薪 , 惊动了警方 , 愤怒的民工顺带举报了矿上瞒报的工亡事故 。
警方调查后却发现 , 矿难后 , “死者”在云南居然还有住宿、乘车记录 。民警赶到其户籍所在地云南昭通 , 确认此人还活着 , 推测这不是一起普通矿难 , 而是故意杀人骗赔的恶性刑事案件 , 遂迅速立案侦查 。
经过周密侦查 , 2015年8月 , 警方先后在云南、缅甸抓获大安鑫海铁矿命案的四名嫌疑人汪强文、艾汪银、郭伟鸿、张青华 。
审讯发现 , 四人均非初次作案 , 他们身上都背负着多条人命 , 在供述中牵扯出另外34名共犯 , 这34人被抓后又继续指认出其他嫌疑人 , 最后 , 警方确认共有74人涉案 。
令人震惊的是 , 这74人全部来自云南昭通市盐津县 , 当中又有40多人来盐津县的同一个村子——石笋村 。
盐津县是国家级贫困县 , 境内99.92%为山地 , 山势陡峭、沟壑纵横 , 自然环境尤其艰苦 。石笋村村民人均年收入才1000多元 , 属于极度贫困村 。为了摆脱贫困命运 , 村民陆续外出打工 , 而从2000年开始 , 有在煤矿打工的村民返乡 , 出手非常阔绰 , 让不少村民都形成了煤矿能赚钱的观念 , 于是 , 大批村民前往山西、河北等地煤矿打工 。
在矿井下采煤 , 一月能挣千八百块钱 。行情好的时候 , 一月工资五六千甚至过万元 , 极具吸引力 。但矿工属高危行业 , 村子里不时传来村民在外因矿难死亡的消息 。
矿难本是件让人伤心的事 , 意外的是 , 有村民家中靠着亲人矿难死后的赔偿费修起了小楼房 , 过上了滋润的生活 , 村里一些不学无术之人从中看到了生财之道!他们勾结成团伙 , 专门物色那种手续不全的小矿场 , 制造矿难 , 索要巨额赔偿费私了 , 从此走上快速发家致富之路 。
短短几年时间 , 团伙成员纷纷建起造价二三十万的小楼 , 开上了小轿车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 , 他们的路子随之在村里传开 , 但众人没有举报他们 , 而是选择加入他们 , 一起发财……
在不断的作案中 , 他们还会总结经验 , 逐步形成了一整套“杀猪”流程 , 完美演绎了《盲井》的剧情 。
第一步是“探矿” 。在全国各地寻找适合的杀人的矿区 , 专挑那些地处偏僻、由私人经营、管理不规范、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小煤矿、铁矿、钨矿等 , 这种地方对人员身份的核对不严 , 只要能干活就行 , 出事后也不会愿意公事公办 , 更多会选择私了 。
第二步是“找猪” 。“猪”即如元凤鸣一类的杀人对象 。起初多是找本地人 , 把那些流浪汉和无人照顾的人带出来打工 , 然后杀死;后来犯罪团伙越来越大 , 本地流浪汉不够用了 , 他们就开始在外地找目标 。
在选人时还有个讲究 , 就是会尽量找一个和团伙成员长得有些相似的人 , 到时候让其用团伙成员的身份下矿 , 其余人才方便冒充其亲属 。
第三步是“杀猪” 。一般由两三个人和选定的“猪”一起办理进矿的入职手续 , 而且会特别强调他们和“猪”的亲属关系 。之后 , “杀猪匠”伺机制造矿井塌方、瓦斯爆炸等各种假象 , 将“猪”杀死并尽可能毁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