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西宁新增确诊病例详情公布 疾控中心工作人员( 二 )


10月23日10时左右在火电小区门口搭乘出租车(车牌号:青AT3638 , 微信支付车资 , 微信名为:窦某某)至彭家寨富兴路单位上班 , 白天工作期间未外出 , 18时左右张某某(系本土确诊病例4号陈某某丈夫)自驾车接其返回高槽巷3号院家中 , 与陈某某(系本土确诊病例4号陈某某之妹)及其丈夫一起吃火锅 , 21时与张某某(系本土确诊病例4号陈某某丈夫)自驾车到火电小区 , 未外出 。
10月24日15时30分—16时 , 与张某某(系本土确诊病例4号陈某某丈夫)、陈某某(系确诊病例4号陈某某之妹)驾车至南山公园 , 17时左右三人自驾车至夏都金街北街手工拉面馆就餐 , 18时20分与张某某(系本土确诊病例4号陈某某丈夫)自驾车送其妹妹至高槽巷家中 , 后返回火电小区 , 未外出 。
10月25日8时左右 , 与张某某(系本土确诊病例4号陈某某丈夫)自驾车至彭家寨富兴路单位上班 。
10月26日加班至凌晨0时30分由张某某(系本土确诊病例4号陈某某丈夫)自驾车接其至火电小区 , 7时40分由张某某(系本土确诊病例4号陈某某丈夫)自驾车送其至彭家寨复兴路单位上班 , 白天工作期间未外出 , 18时左右搭乘张某某(系本土确诊病例4号陈某某朋友)顺风车至火电小区 。
10月27日7时40分 , 由张某某(系本土确诊病例4号陈某某丈夫)自驾车送其至彭家寨富兴路单位上班 , 19时30分左右单位派其至兴海路蔡某某(系本土确诊病例1号)家中与4名同事(青海省、西宁市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各2名)、余某(系本土确诊病例4号陈某某同事)一起工作 , 工作期间规范防护 , 工作时长4-5个小时左右 , 工作完毕后进行消毒 。
10月28日凌晨0时30分到兴海路街道办事处与省、市疾控中心工作人员约10人一起工作 , 凌晨5时与于某、赵某(均系本土确诊病例4号陈某某同事)共同乘车至彭家寨富兴路单位工作 , 工作期间未外出 , 20时30分由张某某(系本土确诊病例4号陈某某丈夫)自驾车接其返回火电小区 , 期间顺路将焦某(系本土确诊病例4号陈某某同事)送至城北区马坊东金座雅园小区 , 后未外出 。
10月29日8时左右由张某某(系本土确诊病例4号陈某某丈夫)自驾车送其至彭家寨富兴路单位工作 , 工作期间未外出 。
10月30日8时30分进行核酸检测 , 12时10分与刘某(系本土确诊病例4号陈某某同事)至单位附近龙龙综合超市购物 , 12时20分因核酸检测结果异常在单位隔离 , 17时50分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隔离 。
10月31日10时26分 , 转至省第四人民医院救治 。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 提示市民朋友:
一是积极配合防控工作 。与本土确诊病例4号有过同乘、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 , 迅速做好个人防护 , 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自行前往西宁市定点医疗机构或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 , 并向村、社区、单位电话报备 。同时 , 请市民朋友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
二是开展健康观察 。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 , 请及时佩戴口罩前往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 。
三是做好个人防护 。请市民朋友关注官方权威发布 , 做到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 不信谣、不传谣 。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 , 出门佩戴口罩、勤洗手 , 保持社交距离 , 做到分餐公筷、垃圾分类投放等文明健康生活习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