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一起无线通信领域标准必要专利垄断案进行多次调解——OPPO与西斯威尔化干戈为玉帛( 二 )


结果:法院成功调解
在该案管辖权异议部分处理完毕后 ,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于今年7月7日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并开展调解工作 。
“鉴于双方当事人明确表示同意进行调解 , 合议庭在证据交换后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一步进行调解 , 双方当事人庭后也多次协商 , 并积极向合议庭报告双方关于包括该案争议在内的全球所有相关诉讼努力进行和解的进展 。9月16日 , OPPO公司称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和解 , 故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朱文彬告诉本报采访人员 , 合议庭认为 , 根据两原告起诉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 原告OPPO公司在该案中提起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之诉 , 目的在于解决其与西斯威尔公司之间关于标准必要专利许可产生的纠纷 , 在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中符合公平、合理、无歧视(FRAND)原则 。如今 , 双方当事人在合议庭的促进下最终达成和解 , 双方之间的相关纠纷得以切实解决 , 因此 , 合议庭准予OPPO公司提出的撤回起诉的申请 。
根据朱文彬介绍 , 该案的成功调解具有以下几方面意义:首先 , 该案涉及与标准必要专利相关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行为的管辖问题 , 由于双方当事人在全球不同司法管辖区域展开涉标准必要专利的平行诉讼 , 因此关于该案垄断纠纷的管辖既要考虑其他司法管辖区域相关诉讼的影响 , 也要考量垄断纠纷中关于管辖连接点的依据;该案关于管辖权异议的一审和二审裁定 , 对上述问题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 进一步明确了涉国际标准必要专利垄断纠纷案件的管辖规则 , 最高人民法院在9月27日发布“人民法院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时也对该案予以肯定 。其次 , 由于双方在不同的司法管辖区域内存在多起诉讼纠纷 , 因此合议庭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调解职能 , 在证据交换后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一步进行调解 , 双方也积极向合议庭报告双方关于包括该案争议在内的全球所有相关诉讼努力进行和解的进展 , 并在合议庭促进下最终达成和解并撤诉 , 体现了我国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同时促进双方纠纷切实解决的力度和成效 。(姜旭 徐晓霞)
历时多年 , OPPO与西斯威尔之间的专利纠纷最终……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