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的可传性原理不适用于 力的可传性原理


力的可传性原理不适用于 力的可传性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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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的可传性原理:作用于刚性体上某点的力,可以沿着它的作用线移到刚体内任意一点,并不改变该力对刚体的作用 。力是物体对物体的作用,力不能脱离物体而单独存在 。两个不直接接触的物体之间也可能产生力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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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的基本概念与性质
1、力的定义
力是一个物体对另一个物体的作用 。拉、提、推、压、吸引、排斥、摩擦、碰撞等作用都叫做力的作用,简称为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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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的可传性原理不适用于 力的可传性原理】2、力的性质
(1)物质:力是物体(物质、质量)对物体(物质、质量)的作用,一个物体受到力的作用,一定有另一个物体对它施加这种作用,力是不能摆脱物体而独立存在的 。
(2)相互性:(相互作用力)﹔任何两个物体之间的作用总是相互的,施力物体同时也一定是受力物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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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矢量性:力是矢量,既有大小又有方向 。
(4)同时性:力同时产生,同时消失 。
(5)独立性:一个力的作用并不影响另一个力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