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看剧学法】《还不还》:该还就得还

本文转自: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
【新年看剧学法】《还不还》:该还就得还
文章图片

文章图片

在春晚小品《还不还》中 , 沈腾饰演的戏精变着法躲债的形象可笑又可气 , 虽然有艺术夸张成分 , 但真实揭露出了“老赖”们的民间借贷套路 。小品中“沈腾”趾高气扬地表示已经和妻子“马丽”离婚、自己净身出户 , 这让没考下律师证的“艾伦”气得抓肝挠肺 。面对偷偷转移财产的“老赖” , 可怜的讨债人“艾伦”“常远”只能干瞪眼吗?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这其中涉及的法律知识 。
一、借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在讨论“沈腾”是否可以通过离婚“净身出户”的方式逃避债务之前 , 先应当明确前述借款属于“沈腾”的个人债务还是“沈腾”和“马丽”的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上述款项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沈腾”和“马丽”应当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 即便两人离婚 , “沈腾”企图通过“净身出户”逃避债务的计划可能就此落空 。
【新年看剧学法】《还不还》:该还就得还
文章图片

文章图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夫妻共同债务解释》)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做出了明确规定 , 其中区分了夫妻共同债务的三种情形 , 即基于夫妻双方合意产生的夫妻共同债务 , 为家庭日常生活产生的夫妻共同债务 , 以及超出家庭日常生活范围的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夫妻共同债务 。
1.基于夫妻双方合意产生的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解释》第一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 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基于夫妻双方合意产生的夫妻共同债务具体分为两种情形 , 一是借款过程中以夫妻双方名义借款、“共债共签”;二是虽以夫妻一方名义借款 , 但事后夫妻另一方予以认可的 。从小品来看 , 出借人和借款人同学情谊深厚 , 讨债过程中均未提及出具借条的问题 , 极有可能该两笔借款并未出具借条 , 也就谈不上夫妻债务的“共债共签” 。但如果“艾伦”“常远”能够举证证明“马丽”曾做出共同借款或者共同偿还的意思表示 , 例如在借款过程中“马丽”在场、出借人与“马丽”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催讨债务过程中通话录音等能够证明“马丽”知晓该借款并表示愿意承担借款的 , 那么该借款就应属于“沈腾”“马丽”的夫妻共同债务 。
2.为家庭日常生活产生的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解释》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 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 ,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司法实践之中 , “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一般包括正常的衣食住行消费、日用品购买、子女教育、老人赡养等 , 判断是否属于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 , 一般应结合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借款人的家庭收入情况、当地一般社会生活习惯等进行综合判断 。在小品中 , “常远”说自己的借款连本带息6万元 , 艾伦的借款为10万元 。从双方对话来分析 , 上述款项不是一次性借款 , 而是在两人多次催讨债务的过程中 , 又被“沈腾”绕到坑里继续投钱 , 最终形成了10万元和6万元的债务 。“艾伦”“常远”如果能够举证证明借款是在较长时间内形成、每次借款金额不大且确实用于家庭日常生活 , 上述借款应当认定为“沈腾”“马丽”的夫妻共同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