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天试验设备|高低温试验箱的检验规则

高低温试验箱是环境试验设备里面常见的温度试验设备 , 与其类似的相关产品有高低温交变试验箱、恒温恒湿试验箱、高低温湿热交变试验箱等等 。高低温试验箱用于测试和确定电子电工、材料及其他产品在进行高温、低温或恒定试验的温度环境变化后的参数及性能 。那么高低温试验箱的检验规则是怎样的呢?下面高天试验设备就为大家介绍下 。
高天试验设备|高低温试验箱的检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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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的产品在结构、材料、工艺、生产设备和管理等方面有较大改变 , 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质量监督检验时;
【高天试验设备|高低温试验箱的检验规则】d)出厂试验结果与上次型式试验结果又较大差异时;
e)产品停产一年以上在生产时;
f)产品批量生产时 , 每两年至少一次的定期抽检 。
2、抽样及判定规则
成批生产的试验箱 , 批量在20台以上时 , 抽检2台;不足20台时 , 抽检1台 。
抽检样品在型式检验项目应全部合格 , 否则 , 对不合格项目加倍抽检 。第二次抽检合格时 , 仅将第一次抽检不合格项目返修 , 检验合格后允许出厂;如第二次抽检样品中扔有1台不合格 , 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 如第二次抽检样品全部合格 , 则判该批产品合格 。
3、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由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负责 。
本检验在空载条件下进行 。
检验项目及检验方法见检验项目及试验方法表 。
除温度梯度及温度偏差采用抽样检验外 , 其他项目应逐台进行检验 , 检验项目均应合格 。
4、抽样及评定规则
温度梯度及温度偏差的出厂抽检量按产品批量的10%计算 , 但不得少于2台 。
检验项目应全部合格 , 如有1台不合格 , 应加倍抽检;第二次抽检合格时 , 仅将第一次抽样不合格产品返修 , 检验合格后允许出厂 , 如第二次抽检仍有1台不合格 , 则应对该批产品逐台检验 。
以上关于高低温试验箱的检验规则就为大家分享到这里 , 高低温试验箱具有较宽的温度控制范围 , 其性能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GB10592-89高低温试验箱技术条件 , 适用于按GB2423.1、GB2423.2《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试验A:低温试验方法 , 试验B:高温试验方法》对产品进行低温、高温试验及恒定温热试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