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在行动 | 下单俩月等来亚马逊“砍单”!法律专家:平台应担责( 二 )



平台砍单行为涉嫌违约商家应返还全部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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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道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久成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采访人员采访时表示:
“商家删除订单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商家应事先明确告知商品是否有货及发货时间等具体信息 , 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如商家利用其有利地位 , 隐瞒或不提供其他与消费者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信息 , 则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
亚马逊电话客服明确告知订单有货 , 之后在未与消费者沟通协商的情况下 , 以订单中的商品均不能采购到货为由取消订单的行为 , 不对消费者发生法律效力 , 涉嫌违约 。消费者遇到商家“砍单” , 可要求商家继续履行发货义务 , 或者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 , 商家向消费者返还全部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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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接受采访人员采访时表示:
“依据《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九条及《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 , 商家发布的商品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 , 消费者选择该商品并提交订单成功 , 网络购物合同成立并生效 , 商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交付商品的义务 , 商家以商品不能采购到货为由取消订单的行为构成违约 。”
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采访人员/司宇萌
编辑/裴莹
【3·15在行动 | 下单俩月等来亚马逊“砍单”!法律专家:平台应担责】监制/何永鹏 任震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