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议|近8成受访者受扰:治理“弹窗广告”还需用重典

本文转自:新华日报
漫·议|近8成受访者受扰:治理“弹窗广告”还需用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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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前夕 , 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发布调查报告显示 , 近8成受访者经常遇到弹窗信息 。受访者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弹窗广告”关闭难 , 具体表现为没有关闭标识、关闭标志不清晰或不显著、需要等倒计时结束才能关闭、出现多个关闭按钮、需多次点击才能关闭等 , 芒果TV、MM应用商场等APP弹窗信息还以领取优惠、中奖等信息来诱导消费者点击 , 涉嫌对用户进行欺骗、误导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 , 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 , 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 , 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 , 确保一键关闭 。2016年9月1日开始施行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也规定 , 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 , 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 , 确保一键关闭;不得以欺骗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内容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施行快6年了 , 监管部门也多次对弹窗广告进行整治 , 为什么各种“辣眼睛”的“弹窗广告”就像“打不死的小强” , 屡禁不止 , 成了网络“牛皮癣”?查处不力 , 违法成本低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尽管大量“弹窗广告”关闭难 , 但现有被处罚的案例 , 即使被处罚 , 处罚金额与巨大的收益相比 , 简直无足轻重 , 在“高利润低付出”的驱使下 , 一些平台屡错屡犯 。
【漫·议|近8成受访者受扰:治理“弹窗广告”还需用重典】大量“弹窗广告”扰乱了互联网市场秩序 , 严重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 一些“弹窗广告”还含有色情内容 , 浊化网络环境 。治理“弹窗广告”反弹 , 必须重典治乱 。一方面需要完善法律 , 不仅要提高罚款数额 , 而且要增加信用惩戒和市场准入方面的惩罚;另一方面要完善监督手段 , 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 , 并运用技术手段 , 智能化监测、分析、取证 , 对“弹窗广告”露头就打 , 使其不敢、不能、不想再乱弹 。